ICS19.040
A21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GB/T32065.2—2015
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
第2部分:低温试验
Environmentaltestmethodsforoceanographicinstruments—
Part2:Cold
2015-10-09发布 2016-01-01实施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
GB/T32065《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》分为17个部分:
———第1部分:总则;
———第2部分:低温试验;
———第3部分:低温贮存试验;
———第4部分:高温试验;
———第5部分:高温贮存试验;
———第6部分:恒定湿热试验;
———第7部分:交变湿热试验;
———第8部分:温度变化试验;
———第9部分:长霉试验;
———第10部分:盐雾试验;
———第11部分:冲击试验;
———第12部分:碰撞试验;
———第13部分:倾斜和摇摆试验;
———第14部分:振动试验;
———第15部分:水压试验;
———第16部分:海水腐蚀试验;
———第17部分:温度-湿度-振动综合试验。
本部分为GB/T32065的第2部分。
本部分按照GB/T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部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。
本部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83)归口。
本部分起草单位: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。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张强、孔维轩、杨哲玲、隋军、庞永超。
ⅠGB/T32065.2—2015
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
第2部分:低温试验
1 范围
GB/T32065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仪器低温试验的试验要求、试验过程和相关信息。
本部分用于考核或确定海洋仪器在低温环境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,也可作为其零部件和组件的低
温环境试验的参考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32065.1—2015 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第1部分:总则
3 试验要求
3.1 一般要求
海洋仪器低温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、试验样品安装、试验温度稳定、试验中断处理等应分别按照
GB/T32065.1—2015中4.2、6.1、6.2和第7章的规定进行。
3.2 试验设备和试验准备
3.2.1 试验设备应符合GB/T32065.1—2015中第5章的规定。
3.2.2 试验时,试验样品应尽可能的靠近试验箱(室)的中央,其任何表面与对应的试验箱(室)壁间的
最小距离应大于15cm,且试验箱(室)内的风速应不大于1.7m/s。
3.2.3 试验样品在试验箱(室)内应不受任何发热和冷却元件的直接辐射。
3.3 试验温度
除另有规定外,海洋仪器低温试验温度应从下列规定中选取:
a) (-2±3)℃;
b) (-10±3)℃;
c) (-20±3)℃;
d) (-55±3)℃;
e) 海洋仪器使用环境的最低温度。
3.4 持续时间
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至少持续2h,或按相关规范(例如:产品标准、试验大纲或试验合同等,
以下同)进行。
1GB/T32065.2—2015
4 试验过程
4.1 预处理
将试验样品放置在试验时标准大气条件下,使之达到温度稳定,或按相关规范进行。
4.2 初始检测
按相关规范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,电性能、机械性能以及其他性能检测,并记录检测数据。
4.3 条件试验
4.3.1 试验样品在不包装、不通电和准备工作状态,放入试验箱(室)内。
4.3.2 以0.7℃/min~1.0℃/min的温度变化速率将试验箱(室)的温度控制到设定值,并有足够时间
使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。
4.3.3 当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,对其通电或加上低温试验时规定的负载。
4.3.4 当试验样品再次达到温度稳定后,保持3.4中规定的持续时间。
4.3.5 试验结束时,试验样品应保留在试验箱(室)内,停止通电或卸去负载,以0.7℃/min~1.0℃/min
的温度变化速率将试验箱(室)温度升至试验标准大气温度,并保持此温度直到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。
4.3.6 若试验箱(室)满足3.2.3,按照以上方法仍不能完成试验,按相关规范进行。
4.4 中间检测
中间检测按相关规范进行。
在试验期间,不应把试验样品从试验箱(室)内取出进行中间检测,然后又重新放入试验箱(室)。如
果在持续时间结束前需要了解试验样品在特定时间的性能,而在试验箱内又不能完成检测,则对每个特
定的时间应另外增加一批次试验样品,进行恢复和最后的检测。
4.5 恢复
4.5.1 按GB/T32065.1—2015中6.3的规定进行恢复。
4.5.2 为了除去水滴,可采用室温的空气进行短时吹风,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处理。
4.5.3 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时,恢复时间要足以使其达到温度稳定。
4.5.4 若相关规范有要求,可在恢复期间对试验样品通电或加负载进行检测。
4.6 最后检测
按相关规范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、电性能、机械性能以及其他性能检测,并与初始检测数
据进行比较。
5 相关信息
当使用本部分规定的方法时,相关规范应给出如下信息:
a) 预处理;
b) 初始检测;
c) 试验样品在条件试验期间的状态;
d) 试验温度和持续时间;
2GB/T32065.2—2015
e) 中间检测;
f) 恢复;
g) 最后检测;
h) 供需双方同意的对试验程序的任何更改。GB/T32065.2—2015
GB/T32065.2—2015
附 录 A
(资料性附录)
试验样品检测数据记录表
试验样品检测数据记录表用于记录初始检测、中间检测及最后检测的相关数据。详见表A.1。
表A.1 检测数据记录表
检测样品信息
试验项目 样品名称
样品型号 样品编号
样品特征
描述
检测所使用的主要设备
名称 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
或最大允许误差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
检测情况
初始检测
中间检测
最后检测
GB-T 32065.2-2015 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第2部分 低温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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