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行业标准网
ICS03.080.30 A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28918—2012 家 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 Basicrequirementfornurseryserviceathome 2012-10-12发布 2013-02-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GB/T1.1—2009确定的规则起草。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64)提出并归口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、山东质量认证中心、济南市妇女联合会、哈尔滨 市标准化研究院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卓长立、高玉芝、沈其民、陈平、孟晓红、詹立新、初黎华、王敏。 ⅠGB/T28918—2012 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育婴服务的内容和基本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育婴服务的提供和管理。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 2.1 家庭育婴服务 nurseryserviceathome 入户为0~3岁婴幼儿提供的生活照料、保健护理、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、育婴相关家务等服务。 3 服务内容 3.1 总则 家庭育婴服务可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。家政服务机构应与消费者、服务人员 就服务内容的详细信息进行充分沟通,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。 3.2 生活照料 对婴幼儿的生活照料基本内容包括: a) 对婴幼儿进行科学喂养; b) 为婴幼儿修剪指(趾)甲,洗脸、洗头; c) 为婴幼儿穿脱衣服; d) 照料婴幼儿睡眠; e) 处理、训练婴幼儿的大小便,更换尿布或纸尿裤; f) 为婴幼儿进行水浴、空气浴、日光浴(以下简称“三浴”)。 3.3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对婴幼儿进行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的基本内容包括: a) 测量、观察婴幼儿身体生长发育状况; b) 协助家长做好常见病的预防; c) 对患病婴幼儿进行护理; d) 配合完成预防接种工作。 3.4 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 对婴幼儿实施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的基本内容包括: a) 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,辅导婴幼儿学会使用玩具; b) 对婴幼儿进行动作技能训练; 1GB/T28918—2012 c) 进行婴幼儿语言开发; d) 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; e) 制定、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。 3.5 育婴相关家务 育婴相关家务的主要内容包括: a) 清扫地面,室内通风; b) 整理婴幼儿床铺、童车、衣物; c) 拆洗婴幼儿被褥、棉衣,洗涤尿布、衣物; d) 清洗、消毒奶瓶、餐具、玩具等婴幼儿用品。 4 基本要求 4.1 人员要求 家庭育婴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: a)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 b) 经过培训,考核合格,掌握育婴服务基础知识,具备育婴服务技能; c) 持有健康证,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; d) 具备基本服务礼仪和行为规范; e) 仪容仪表端庄、大方,服饰整洁,不得佩戴耳环、戒指等饰物; f) 掌握婴幼儿护理基础知识; g) 有婴幼儿护理经验; h) 口齿清楚、会讲普通话。 4.2 生活照料要求 家庭育婴服务人员应: a) 按照婴幼儿不同年龄段的营养需求,调配奶粉、添加辅食,制作婴幼儿营养餐; b) 辅助婴幼儿进食进水,为婴幼儿喂奶,喂奶之后为婴儿拍嗝; c) 根据气温变化情况和婴幼儿作息时间,为婴幼儿穿脱衣物; d) 了解婴幼儿生理特点,照料婴幼儿的日常活动和出行; e) 掌握婴幼儿睡眠规律,照料婴幼儿的睡眠; f) 为婴幼儿洗脸、洗头,修剪指(趾)甲; g) 掌握婴幼儿的大小便处理知识,照料婴幼儿的大小便,及时为其更换尿布或纸尿裤; h) 掌握婴幼儿“三浴”常识,并为婴幼儿进行“三浴”; i) 了解危害婴幼儿健康的环境因素,营造和选择有益于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环境。 4.3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要求 家庭育婴服务人员应: a) 掌握婴幼儿体温及测量的常识,为婴幼儿测量体温,判断是否异常; b) 了解婴幼儿常见病的预防知识,协助家长做好婴幼儿常见病的预防; c) 掌握婴幼儿常见病的护理常识,按照医嘱对患病婴幼儿进行科学护理; d) 了解外伤处理的常识,对婴幼儿的轻微外伤进行处理及护理; e) 掌握婴幼儿抚触的知识和技能,为婴幼儿实施抚触; 2GB/T28918—2012 f) 掌握婴幼儿预防接种的种类、接种周期以及接种后的护理知识,协助家长做好婴幼儿的预防接 种工作,并能够及时处理接种反应; g) 了解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本知识,准确记录婴幼儿的发育信息,并通过与正常值的比较判断婴 幼儿的发育状况; h) 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的纵向检测结果,进行营养计算和提出干预意见。 4.4 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要求 家庭育婴服务人员应: a) 了解不同阶段婴幼儿的智力发育特点,帮助婴幼儿选择并引导婴幼儿使用适宜的玩具; b) 使用普通话与婴幼儿进行经常性的积极的语言交流,给婴幼儿讲故事、唱儿歌; c) 掌握不同年龄段婴幼儿大动作和精细动作发展的特点,根据婴幼儿发育情况选择和设计大动 作和精细动作的训练游戏; d) 掌握不同年龄阶段婴幼儿的认知和语言发展的特点,根据婴幼儿的发育情况选择、设计认知和 语言训练游戏; e) 掌握婴幼儿生活自理、社交能力、良好情绪行为的发展特点,根据婴幼儿的发育情况选择和设 计培养婴幼儿生活自理能力、社会交往能力、良好行为能力的训练游戏; f) 运用早期教育知识对婴幼儿家长进行教育观念和方法方面的引导。 4.5 育婴相关家务要求 家庭育婴服务人员应: a) 掌握居室清洁的基本知识,及时进行居室清洁,并经常为居室通风换气; b) 及时整理婴幼儿的床铺、童车、玩具及衣物; c) 掌握婴幼儿被褥、棉衣拆洗及缝制的方法,根据季节变化和雇主要求,及时拆洗婴幼儿的被褥、 棉衣; d) 及时洗涤婴幼儿的衣物、尿布; e) 掌握奶瓶、餐具、玩具等婴幼儿用品的清洗和消毒方法,对奶瓶、餐具、玩具等婴幼儿用品进行 清洗消毒。GB/T28918—2012 2102—81982T/BG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 GB/T28918—2012 *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(100013)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(100045) 网址:www.gb168.cn 服务热线:010-68522006 2012年12月第一版 * 书号:155066·1-45888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

.pdf文档 GB-T 28918-2012 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

文档预览
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.0分
温馨提示:本文档共8页,可预览 3 页,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,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
GB-T 28918-2012 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 第 1 页 GB-T 28918-2012 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 第 2 页 GB-T 28918-2012 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 第 3 页
下载文档到电脑,方便使用
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-07-13 03:23:50上传分享
友情链接
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,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,敬请联系我们微信(点击查看客服),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。